請各單位加強宣導並落實職業災害通報,詳如說明。
一、各單位於工作場所發生意外事故或職業災害時,知悉者應立即通報單位主管及本校環境安全科技中心,並得逕行使用「事業單位職災通報網頁」完成對外通報。
二、如屬下列情形之一,本校應於知悉後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:
(一)發生死亡災害。
(二)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。
(三)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,且需住院治療(非留院觀察)。
(四)其他經勞動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。
三、請各單位落實相關通報,以維護本校人員安全與權益,若未依規定辦理,主管機關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四、校內相關安全衛生規定已置於環境安全科技中心網頁>相關法規>安全衛生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