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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02 January 2025 16:18

教育部請本校加強宣導學校實驗室用電安全及其他應注意事項

說明:

一、為避免電氣因素造成火災事件,請貴校針對校內實驗室已逾年限之用電設備及電器線路進行評估,若需汰換者,應辦理汰換並定期維護;有關用電設備操作及緊急應變事宜,亦應加強相關人員之教育訓練,以預防火災及人員傷亡事件發生。另有關學校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一節,依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」第198條規定,應選擇適當之滅火設備,實驗室是否備有適當之滅火設備,亦請各校納入平時自我檢核項目。

二、另重申實驗室應依其實驗室功能使用,不得從事與實驗室業務無關之行為,實驗室亦嚴禁使用私人高功率電器設備,避免電流過大超過負荷,使電線過載發熱造成起火危機。

三、相關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之宣導文宣圖檔,可參考「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」及本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(https://www.safelab.edu.tw)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、職安法專區及其他安衛文件專區查詢。

四、如需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諮詢,可逕洽本部委託單位: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楊小姐,電子信箱:CL100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.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.,電話:(02)23218196分機52。

附件:1130031530(公文教育部用電安全宣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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