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本校校區內疑似廢棄機車清理通知(第二次公告)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本校車輛管理要點第五點第(七)款規定辦理。 二、依112年8月21日雲科大環科字第1121600075號辦理第一次公告後無人認領,已將其移置水質淨化場暫存。三、請校內教職員工生再次確認所屬之機車是否有在上揭名單中,若有請至水質淨化場認領。四、業經此清理公告30日之後仍無人認領者,本中心得將其以廢棄車輛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