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週三, 05 三月 2025 14:49

消防法及災害事故調查繪設置辦法修草案會議紀錄

主旨:教育部​函轉內政部114年2月20日研商「消防法第21條之1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草案」、「消防法第21條之2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、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、內容、顏色、大小及設置位置草案」及「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」會議紀錄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​依據內政部114年2月26日內授消字第1141600698號函及本部114年2月14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42700523號函辦理。

附件:

1.電子公文

2.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

© 2023 》 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  Designed by: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 Center  

單位信箱   雲科總機:05-5342601 分機(2831、2833、2834、2835)  傳真:05-53121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