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實驗室廢棄及不明化學品清運處理需求調查表
一、調查目的
為掌握本校各實驗室是否有廢棄化學品、不明化學品及相關容器之清運處理需求,俾利後續安排廠商到校進行分類、秤重、報價及清運作業,特辦理本次需求調查。
二、填報期限及繳交方式
有清運處理需求之實驗室,請於 115 年 6 月 2 日前 填妥本調查表,並經實驗室負責老師核章後送交環境安全科技中心。
三、清運處理作業流程
第一階段:現場分類、秤重、裝箱及報價
時間:115 年 6 月 5 日
地點:各實驗室
廠商將至各實驗室進行廢棄化學品分類、秤重、裝箱及報價。完成裝箱之化學品,於正式清運前仍暫存於各實驗室。
實驗室請先行配合事項如下:
- 請將待清運化學品集中放置於同一區域,方便廠商辨識與分類。
若化學品位於抽氣櫃、藥品櫃或鐵櫃內,無須先行搬出,但請明確告知廠商需評估及包裝之範圍。 - 請各實驗室先行盤點及預估重量,並依實驗室經費狀況,評估本次擬委託廠商清運處理之品項及數量。
- 廠商現場分類及秤重後,將依實際品項及重量估算費用,供實驗室確認是否辦理後續清運。
第二階段:集中清運
時間:由環境安全科技中心另行通知
地點:請將廠商已裝箱完成之化學品送至各單位一樓指定地點
後續清運時間及集合地點,將由本中心另行通知。請實驗室依通知時間,將已完成包裝之化學品移至指定地點,以利廠商統一載運。
四、費用說明
本案清運及處理費用由各實驗室自行支付。
(一)清運費
全校合計清運重量超過 480 公斤以上,超出部分另行收取清運費:120 元/公斤
(二)處理費
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如需廢棄,須先完成環保主管機關相關廢棄聲明或核可程序,並出示核可文件後,廠商始得協助清運處理。
五、注意事項
- 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先單獨列出,廠商現場不列入一般包裝分類。
-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廢棄及清運,須依規定向環保主管機關辦理相關申請或聲明,取得核可文件後,廠商始可協助清運。
- 化學品如無原廠標籤、無法確認內容物,或無法明確判定種類者,原則上視為不明化學品 M9 計價。
- 請各實驗室先行盤點、預估重量及確認經費,再評估本次擬清運處理之項目及數量。
- 本案相關費用由各實驗室自行支付。
- 請於 115 年 6 月 2 日前 將本調查表填妥並核章後送交環境安全科技中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