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行政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」及教育部「教育部及所屬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」辦理。
二、各單位於辦理會議、訓練及活動時,不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,不提供包裝飲用水及各種材質一次用飲料杯。(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為原則)
三、各單位開會、訓練或活動通知單,可加註相關警語,提醒參與者。(範例:響應一次用產品減量,請自備環保杯、環保餐具等)
四、各單位如有場地租借,該場地如可飲食,可加註相關規範,提醒借用單位。(範例:申請單位使用場地辦理會議、訓練或活動時,需配合政策不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、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。)
五、即日起各單位每月執行成果,請填寫附件記錄表,並於隔月5日前擲回環科中心,以利進行環保署系統填報作業。
六、如各單位無法配合時,請於簽請同意後將相關資料影本,於每月5日前連同附件三繳回環科中心備查。
七、如執行有任何問題,煩請電洽分機2835。
八、各區域有提供可循環容器盛裝餐點業者名單,可至網站查詢。